落实“放、管、服”

——徐汇区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 2017-08-16 )

近年来,根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徐汇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四个抓”,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实地核查,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拓宽监管方式,工作重心逐步由日常登记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一是抓拓宽监管渠道,探索联合检查。在前期试点基础上,2016年,由徐汇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举办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整合机构编制管理、登记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多个检查事项,统一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二是抓规范检查清单,明确检查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检查事项清单和各项文书,将检查事项和指标进行优化,内容涵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年报信息、人事管理、财务状况、社会公益等诸多方面。同时,探索将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与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重点对新设立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单位,以公益职能履行情况为重点,以编制配置科学性为标准,进行有针对性的实地核查,建立完善事业单位考核评估体系和检查档案,为今后机构编制再调整提供依据。

三是抓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监管方式采用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和实地核查等形式,实现“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的有机统一。书面审查实现全覆盖监管。监督检查前两个阶段为事业单位自查、举办单位检查,对事业单位提交的自查报告、举办单位的检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形成警示单位目录。通过对系统中各单位的登记信息、年报信息、实名制信息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单位并形成达到警示标准的单位目录,列为检查重点,为分类监管提供依据;实地核查采用随机抽取与分类抽取相结合2016,按照3%比例随机抽取9家单位,为了确保检查的覆盖面,引入分类监管概念,按照行业抽取3家,从警示标准单位目录中抽取4家,共对16家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

四是抓规范监管流程,监管与服务并重。检查前发出《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受检单位贴出《监督检查公告》一周,让单位职工充分了解检查内容。实地核查分为现场查看、听取法定代表人汇报、资料审查、职工访谈、交流反馈等环节,对事业单位进行全面“体检”。检查人员通过与法定代表人座谈、职工访谈等交流环节,一方面,强化事业单位法人意识,讲解各项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听取事业单位意见,改进不足,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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