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委批复同意调整本市市级土地储备机构
( 2013-07-18 )

近日,市编委批复同意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划归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管理,原核定事业编制维持不变。原上海临港新城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临港分中心,原上海市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长兴分中心,原上海化学工业区土地储备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化工区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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