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 正面清单实施 全市各级通用

 
( 2017-03-02 )

由上海市质监局等部门制定的全国首个市场综合监管领域的事权“正面清单”——《市场监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规范》31日在沪投入“实战”,16个区级市场监管部门、200多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成为“试验田”。

目前,上海已形成由4个市级执法机构承担专业性、跨区域执法工作,16个区级市场监管部门携同200多个市场监管所承担区域性市场监管执法的工作格局。据了解,“正面清单”并非一成不变,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对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能力评估与风险评价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正面清单”中的58项事权,可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选择是否实施以及具体的实施主体。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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